集體結婚資訊提醒

2009043023:05
引用澄蓁:服務項目  2009/04/29 06:13
 
想要知道有沒有集體結婚,最快的方式是直接打電話去各縣市政府民政局詢問,因為一般報名日期都會提早在一個月前。

建議您可以多多注意各縣市政府的主辦單位(應該都是民政局),是否有公布訊息,祝福您也能報名上集體婚禮,這是一個很棒的回憶。

【參加資格】
一般市民:年滿二十歲以上之未婚男女,其中一方設籍本市。(未年滿二十歲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一份)
公教人員:以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正式編制內人員為限(含技工、工友、駕駛)。

【申請手續】
一、市民聯合婚禮: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於報名期間至民政局辦理。
(一)申請書二份(申請書填寫內容須與戶籍資料相符)。
(二)檢附男女當事人最近一吋半身照片各二張。
(三)男女雙方戶籍謄本正本各一份、影本各一份(每場次報名開始前十五日內申請之謄本,記事部份不得省略),如另一方為外籍人士,應檢附「單身證明」,須翻譯成中文譯本並經我駐外館處驗證。
(四)男女雙方國民身分證及印章(當場查驗與報名表相符後檢還)。
(五)戀愛過程溫馨小品(文體不拘、字數不限)
二、公教人員聯合婚禮:申請人填妥申請書暨戀愛過程溫馨小品(文體不拘、字數不限)後由服務單位逕向本府人事室辦理登記。

【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請準備齊全,如無法親自於指定時間前來現場報名,可委託親友家人代為報名(請另附受託人身份證件等資料)否則歉難辦理。
二、報名作業以公平公開為原則,只接受現場依排隊序號報名,不接受預約並謝絕婚紗、代辦業者統一報名壟斷名額,報名名額限一人一對,額滿截止。
三、 經核定參加婚禮者,不得中途退出,退出後不得再參加本府本年度其他場次之市民暨公教人員聯合婚禮,以維機會之公平性。
四、 新人說明會及彩排,請務必準時參加,俾利婚禮圓滿順利,如無故缺席者則取消參加婚禮資格。
五、 婚禮當日新郎請穿著西裝,新娘請穿著白紗禮服(含頭紗)(請自行準備);特殊主題婚禮請著本府指定之服飾,另婚禮當日化妝請自理。
六、 婚禮當日請務必準時報到,逾時恕不等候。
七、 凡參加聯合婚禮之新人,應履行婚嫁節約之規定,不舖張宴客,以符聯合婚禮之目的。
八、 婚禮當日男女當事人須攜帶私章,以領取結婚證書及禮品。
九、 本年度市民暨公教人員聯合婚禮辦理日期、地點如有變更,將另行發佈新聞及於本府網站上公告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