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法律)

2008050516:42
蒐集:知識交流   2007/09/06 16:17

支付命令(法律)

一、案例事實
       克培收到法院發的一張文書叫做支付命令,是以前合夥人大明聲請的,要克培付二佰萬,克培莫名其妙,因為大家早就結算清了,因此沒有理會,後來法院竟然查封克培之房子,怎麼會這樣?
 
 
二、法律解析

(一) 什麼是支付命令
       凡是所有金錢的債務,都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來催討,比如大樓管理費、借款、互助會款、貸款、支票款等等族繁不及備載。簡單的說就是所有你想得到的金錢糾紛都可以先考慮用支付命令。

(二) 省錢又簡單
  聲請支付命令只要附上欠錢的證明(如借據、互助會單、買賣契約、匯款單、支票、退票理由單等等)各式各樣能證明對方有欠我們錢的文書都可以,以書面向法院申請,不用開庭,法院書面審理認為有理由,就直接核發寄給雙方,是不是很簡單?聲請費用1000元(九月份起調整),如果是用訴訟的方式,訴訟費用是1.1%,假設債權是500萬就要繳5.5萬給法院,如果用支付命令,就只須1000元,相差了五萬多元。

(三) 千萬記得異議
    收到支付命令,上面會寫著A應付B若干元,B可在收到20日內異議,如果A沒意見,可以不異議,支付命令就確定了,如果A沒欠B錢,像上面的案子克培根本沒欠大明錢,就千萬要異議,否則法律上是認為克培確實欠大明200萬元來查封克培的房子,多冤啊!

(四) 效果
    支付命令核發下來,對方也沒異議,確定後它的效力就跟確定判決一樣,可以去查封對方的財產拍賣求償,也可以拿去國稅局查對方的財產。


解析
記得異議:只要有欠過銀行貸款、信用卡款的人或是連帶保證人,大概都有收過銀行聲請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收到支付命令千萬不要放著不管,如果有問題一定要記得異議,而且要在二十天內,否則,就算真的沒欠錢,打官司也不會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