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厭一種現象!

2008071721:06

引用:二度空間告示 2008/07/16 14:30

 

討厭一種現象!你不想分享,就別引用了然後又刪掉小物引用文章,而直接取用欄位小物放在你自己的格子!這種行為是很不尊重創作的行為,你要將別人創作的小物放在自己的格子,回應一下這沒問題,但是不要引用了小物文章又刪掉文章,不喜歡這種方式,你不削別人小物創作的文章,既然刪掉引用文章,就別將別人創作的小物放在你自己的格裡!
 
也就是不要只告知,不完整引用ㄛ!在本格完整引用,沒告知是可以的,只是無法回訪罷了!
不會打包文章就問一聲囉!我也是建立良好信譽,才有好達人指導,造就美麗blog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