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A新秘給新人們的貼心小叮嚀=甜蜜婚禮 ◎小心自己的決定!付訂金前請注意!

2008031714:06
蒐集:婚宴常識   2007/11/07 10:37

剛剛去珠兒的版版逛一下,看見她有ㄧ個客戶深受訂金無法退還之苦!

情況很簡單,客戶與飯店達成協議,並預付訂金2萬元。

但最後客戶因自身因素無法履行,想請飯店退還訂金,但飯店不肯;

希望飯店轉成其他餐券,飯店亦否決!

 

當下心頭一陣莫名火的我,馬上致電給台中和台南的消保官朋友。

但結果,是讓每個消費者都失望的答案。

 

"不能退"、"民法對賣方權益有所保障"等等。

 

請參閱民法第 249 條 (定金之效力)部分,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 契約履行時,訂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以訂金當做付款的部分款項)



二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訂金不得請求返還。

(買方付了訂金,但是因為自己的緣故,無法繼續買賣,賣家可以全數沒收訂金)

 

三 、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訂金。

(賣家自身無法繼續買賣,必須加倍退還買家訂金,以補償損失權益)



四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訂金應返還之。

(買賣雙方約定進行交易,但第3者介入或天災等不可抗力,像砸店、地震、颱風,訂金須退還)

 


珠兒的客戶屬於民法第249條第2款之部分,所以無法拿回任何訂金。

消保法也無力干預。

 

所以只好期待249條第4款(砸店、颱風或地震)發生了.......我好壞

氣歸氣,但是還是要小心,以前大學修智慧財和消保法的老師都說過:

 

"法律不保障好人,也不幫助壞人;不守護窮人,也不偏袒有錢人;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給大家做參考。

另外,一般人常聽到的"7天內不滿意,無條件退貨退款",

其實只適用於郵購或電視購物或訪問買賣(到府推銷),

所以也幫不上珠兒的客戶;

且生鮮、食品、耗材等不受其保障,大家要注意!

叮嚀: 0988-725591

只有(賣家自身無法繼續買賣,必須加倍退還買家訂金,以補償損失權益)

(買賣雙方約定進行交易,但第3者介入或天災等不可抗力,像砸店、地震、颱風 訂金須退還)

 所以:(買方付了訂金,但是因為自己的緣故,無法繼續買賣,賣家可以全數沒收訂金)